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土建工程专业
初中级职称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专业设置
初级职称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中级职称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和《专业实务》。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其中《专业知识》满分150分、《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满分80分、《专业实务》满分120分。
初中级职称考试均设置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给水排水、建筑环境与设备、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建设白蚁防治9个专业。考试大纲可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zjt.hunan.gov.cn)“公共服务”栏内“下载专区”下载或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www.hnjsrcw.com)查阅。考试不指定用书,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二、考试日期
全省考试时间为2021年11月6日,9:00—11:00《专业知识》,11:00—12:00《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上述2科目连续考试,中间不安排休息;14:30—17:00《专业实务》。
长沙考区建筑工程专业可视报考人数情况,另行单独安排2021年11月7日考试。考试时间服从全省新冠疫情防控统一部署和要求。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初级职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土建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在岗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
2.获得土建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在岗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2年及以上。
3.获得土建类专业中专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在岗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5年及以上。
4.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在岗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2年及以上。
(二)报考中级职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土建类专业硕士学位,在岗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
2.获得土建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在岗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4年及以上。
3.获得土建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在岗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6年及以上。
4.获得土建类专业中专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在岗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15年及以上。
5.获得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在岗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3年及以上。
(三)报考条件的把握
1.报考人员需获得国家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学历。
2.工作年限计算到2021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以学历证书上标注的“全日制学历”或“脱产学习”为准)的学习年限(含实习期限),不计算为从事专业的工作年限。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时间计算工作年限;非在职人员硕士生学习时间不计算工作年限。参加非全日制函授、自考等成人类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等后续学历学习年限可累计计算工作年限。
3.报考专业要求按照《土建工程大类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不同层级参考目录报考专业可互通)执行。在“专业参考目录”未列出的,可提交在校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课程设置表”(由原毕业院校出具),由所属考区资格复审部门予以审核认定。
4.根据《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9〕67号)规定,取得有关领域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的,可不再参加同一领域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可直接认可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情况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符合晋升高一层级职称条件的,可凭相应职业资格直接申报参评。为了减少重复评价,具备相关土建类职业资格人员可以不再参加土建初中级职称考试。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关于“就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的规定,结合初中级职称报考条件中最低年限要求,报考人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工作单位在湖南,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且有该工作单位缴纳报考人员养老保险记录;
(2)累计在湖南缴纳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或户籍在湖南、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
(3)服务项目在湖南的,须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验,在湖南累计服务时间满1年。
严禁个人挂靠报名、严禁由培训等中介机构代办报名,严禁临时注册公司突击报名,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四、报考要求
(一)报考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单位、项目或户籍所在市州)进行网上报名。2021年9月13日至9月17日登录“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报名。各市州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可和相关学历、社保网联网对接,加强核查。报名前须全面了解、准确把握报考条件,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各项报考规定,按要求真实准确填写《2021年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考试登记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JPG格式)。
(二)考生于考前1周登录“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成绩可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上查询。
(三)根据《关于公布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人教〔2018〕160号)确定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四)考试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未通过相关风险查验、或未按时提交有效无感染检测证明等,一律不得参加考试。省土建工程专业职改办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zjt.hunan.gov.cn)和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www.hnjsrcw.com)发布《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2021年度初中级职称考试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告知书》,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否则将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资格审查
土建初中级职称考试实行报考人员自审、所在单位资格初审,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考前资格复审。网上报名成功后,须通过初审和复审两级资格审查。
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和所填报的信息需承诺真实有效,所有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使用统一制发的《考试登记表》(含告知承诺事项),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表内相应栏目内签名盖章,不得再自行增设签章环节。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3。
(一)报考人员自审。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考人员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注册后,打印《考试登记表》,在“报考人员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
(二)所在单位初审。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机构)须对报考人员《考试登记表》信息一一核实,对照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在《考试登记表》中签字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报考人员不得报名和参考、也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同时,汇总本单位初审合格人员信息,填写《2021年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报考人员汇总名册》(附件4)并签名盖章。
所在单位须对照报考人员档案、或其所提供的材料,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严格核查,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
(三)资格复审
1.网上报名结束后,各市州及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对本市州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10月11日前完成。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扫描身份证信息并提交与网上报名一致的免冠一寸彩照2张,并于10月13日前完成网上缴费手续,逾期未缴视同放弃考试。缴费成功后概不退费(含已缴费人员被举报经查证属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形)。
2.各地在资格复审前,需进行大数据分析,发现报名情况异常时(如本地区或某单位报名人数异常增加、新成立或无资质单位报名人数异常等),住建部门应该配合人社部门利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组织核查,防止非法中介机构扰乱考试秩序。资格复审时必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单位、专业、学历、资历等相关条件,因为土建专业涉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个人从业时间有严格要求,资格审查时需要查阅其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审中发现有异地报考人员的,应告知其到单位注册所在地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考试登记表》中“资格复审意见”栏内签章;对不符合条件的,现场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得参考。
3.长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以网上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要求查阅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cshrss.gov.cn/)“通知公告”、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szjw.changsha.gov.cn/)、长沙建设教育网(http://www.csjsjyw.com/)“通知公告”。
省建工集团员工报考由集团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组织,集中由省土建工程专业职改办进行资格复审。
六、合格确认及证书颁发
(一)参考科目总分达到规定标准即为考试合格。考试成绩由省土建工程专业职改办报省职改办备案,省职改办会同省土建工程专业职改办划定合格标准,省土建工程专业职改领导小组予以网上发布,不再另行发文。
(二)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公布后,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布本市州合格人员名单。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汇总本市州合格考生《考试登记表》,送省土建工程专业职改办在“省资格考试部门意见”栏内签名盖章。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时通知相关人员领取《考试登记表》,该表存入个人档案。
(三)省建工集团发文确认本集团合格人员名单,汇总本集团合格考生《考试登记表》,送省土建工程专业职改办在“省资格考试部门意见”栏内签名盖章,该表存入个人档案。
(四)自2021年起,全省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可在“智慧人社”公众号上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职称电子证书。
七、考试组织
考务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手册》要求进行。考点原则上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的高考考点或大中专院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对考试工作进行巡视、督查。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地区考试组织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督、指导。考试工作接受各级卫健疾控部门指导监督,按照全省新冠疫情防控统一要求严格抓好落实。
各地要加强考试保密管理,存放试卷的保密室必须符合保密要求,并经当地保密局验收合格后方能作为试卷保密室。11月5日各市州安排专人、专车到长沙领取试卷,11月6日各市州由保密员负责将试卷送返省里,11月7日长沙考区由保密员负责将当日考试试卷送返(地点另行通知)。
八、相关责任追究
(一)报考人员的责任追究。强化信用约束,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了解相关政策,承诺所填各项信息真实、完整、有效,承诺本人完全符合相应报考条件。
1.凡提交虚假材料参加考试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的处理。违法违纪行为记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
2.报考人员相关行为如伪造证件、印章、居民身份证或者违法作弊、隐瞒新冠病情或接触史及行程等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参加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报考人员相关信息的审核把关,所在单位没有认真履行审核责任,资格审查人员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出具虚假材料的,协助弄虚作假等)协助他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下一年资格审查工作,按规定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不法培训中介机构责任追究。各地住建、人社部门要联合政法机关及培训机构主管部门,加大对作弊特别是团伙作弊行为的打击,对不法培训中介机构进行严厉打击,对组织者和相关责任人依法追责。
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政策性、业务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同时,新冠疫情防控不可松懈。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举措、更细致的工作,确保考试的安全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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